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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话民生】浪子回头金不换

日期:2020/09/30 15:21来源:镜湖区民生办作者:区司法局阅读次数:

我叫余**1995年出生,是马鞍山市当涂县某村村民。我和堂弟都在芜湖市区某公司上班,工作稳定,收入也还好。但工作地点离我们租住的房子比较远,每天上班都要早起坐公交,下班也是挤公交回家。

某日,堂弟突然提议,说我俩一人搞一辆车吧。开始我还不懂他的有意思,后来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就是去偷。我当时也是被贪欲迷了眼,竟然赞同了他的话。于是我俩便开始物色目标。

我们将作案范围锁定在芜湖市镜湖区人多车流量大的广场,寻找周围停放的没有的上锁的摩托车为目标。20203月初的一个晚上,我们先后实施了两次盗窃,盗窃了两辆摩托车。我们将车藏在某个隐蔽处,隔了三四天去取车时,其中一辆不见了。所以我们不得不再次盗窃。这一次我们将作案范围定在芜湖市弋江区某广场。也顺利得手了。

两辆车被我们在修车店换了锁,然后我们一人骑一辆上下班。直到,202049日,我们在出租屋内被公安机关抓获。我堂弟被关进了看守所,我虽然在外面,但也每天提心吊胆。我不敢跟家人说,我也咨询过律师,律师说考虑到我们多次实施盗窃以及近两万元的涉案金额,有可能会判实刑。我心里害怕极了,我不想坐牢。

由于我没请律师,经法院指定,镜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我指派了律师。律师介入后,没有立即说怎么给我辩护,而是对我一顿训。是的,是我的贪婪害了自己,我堂弟才20岁,我这个哥哥也没做好表率。

在律师的引导下,我向被盗事主真诚的赔礼道歉,最终取得了谅解。庭审中,律师从罪轻角度为我辩护,我也在法庭上作了深刻的反省,保证以后努力工作,靠劳动获取财富,绝不再干违法犯罪之事。

经法庭审理,我被法院判处了十个月有期徒刑,并且宣告缓刑一年。我堂弟也获缓刑。不用坐牢了!我们兄弟二人激动不已。感谢律师尽心尽责的帮助,感谢人民法院对我们的宽容。

    我现在已经重新找到了工作,生活也恢复了正常,再述此事,只想对与曾经的我一样陷入迷途的青年以告诫——切莫因一时贪念而丧失原则,劳动才是走向幸福的唯一捷径,要正视错误真心接受教训,浪子回头金不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