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申请流程: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国家没有规定的,申请人可以向申请事项发生地、申请事项处理地或者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法律援助申请表;(二)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四)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申请人符合法定特殊条件的,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律援助的条件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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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镜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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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3878069 |
序号 |
受理时间 |
受援人数 |
案由 |
项目补助金额(元) |
1 |
2020.01-03 |
191人 |
刑事辩护、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社会保险待遇、交通事故、工伤、赡养纠纷、其他等 |
82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