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长江路周边(南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提供房屋征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现将《关于〈长江路周边(南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决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赭山公共服务中心现场联系人:周从知,联系电话:0553-5016206。镜湖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现场联系人:郭文龙、宋陵生,联系电话:0553-3878527。征求意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止。
附件1:《关于〈长江路周边项目(南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决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长江路周边(南段)项目红线图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附件1:
关于《长江路周边(南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修改决定(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相关规定,镜湖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17年9月17日发布的2017年第4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长江路周边(南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部分修改,具体如下:
一、《方案》第四条第(二)项第1目修改为:
(二)非住宅房屋
1.房屋补偿
(1)补偿方式:实行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2)选择货币补偿:按市场评估价格补偿。在本地块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被征收房屋进行预评估,预评估价格如下:
①长江路7号1幢:结构混合,楼层 1/6 ,年代80年代 ,用途商业(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房屋价格(单价)26953元/平方米。
②长江路1号:结构混合,楼层 1/8 ,年代80年代,用途办公(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房屋价格(单价)6303元/平方米。
③长江路1号:结构混合,楼层 1/1 ,年代2000年,用途 工业,房屋价格(单价)1070元/平方米。
(3)选择产权调换补偿
被搬迁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按照双向评估、互补差价的原则进行安置。
产权调换房屋地点:弋江新生活、花园一期等,其中:
① 弋江新生活商业用房,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90平方米左右两种。
产权调换房屋评估时点均价为9800元/平方米,具体价格依据评估价格确定。
② 花园一期商业用房,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
产权调换房屋评估时点均价为12000元/平方米,具体价格依据评估价格确定。
二、《方案》第四条第(一)项第5目、第(二)项第4目中规定的搬迁交付期限自修改决定发布之日起相应顺延。
附件2: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