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日期:2024-03-08 09:41 信息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镜湖区网络咨询投诉在线回复规定
一、快速分析来帖
时间:自接到信息办的转帖后,1日内完成。 
各部门单位仔细浏览来帖内容,务必于当天将来帖不属于本部门单位回复理由的文字说明加盖公章后传真到信息办,逾期不说明理由则被视为可以回复并必须回复。
二、认真回复来帖
时间:自确认来帖属本部门单位回复范围后,2日内完成。 
1、部门单位将来帖交由指定办理人员拟写回复意见; 
2、办理人员要认真拟写回复意见,回复意见要紧帖所反映的问题,防止出现错、漏、误; 
3、回复意见经部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规定格式从阳光政务发给信息办。
三、严格审批程序
时间:1日内完成。 
信息办将收到的回复意见交分管区长审批,如需区主要领导批示的,请政府办交区长批示,信息办统一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在线回复。
四、督办流程
1、信息办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各部门单位接收来帖; 
2、对第2天尚未提交回复意见的部门单位,信息办电话催办; 
3、对第3天尚未提交回复意见的部门单位,政府办下督办通知督办; 
4、对各部门单位来帖回复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年终综合考评。
五、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认真办理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站网友涉芜留言的通知》(芜政办秘[2009]96号)文件摘要精神和《镜湖区市民心声在线回复规定》,并遵照执行; 
2、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民心声在线回复承批件》格式认真填写回复意见; 
3、回复“市民心声”分管领导及指定办理人员联系方式没有上报的部门单位要及时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