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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各支部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日期:2020/06/28 14:57来源:区人民法院作者:孙燕燕阅读次数:

为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以案促改,根据上级法院及区委组织部工作要求,镜湖区法院三个支部先后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院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切实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开展,镜湖区法院各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普遍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党员干部根据“四对照四检视”要求,认真准备个人发言材料,为扎实开好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

会上,支部书记首先代表支部,围绕“四对照四检视”,紧扣主题,进行检视剖析,明确整改举措。随后,每位党员认真对照反面教材违法违纪事实,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从政治、工作、管理、作风四个方面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每名同志发言后,与会同志都提出批评建议,发言同志在听取批评建议后再作表态发言。

截止6月12日,镜湖区法院各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部结束。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各位党员的自我批评直奔主题,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相互教育警醒的效果。支部书记强调,要继续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加强理论学习、常怀敬畏之心。要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提升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要做好此次警示教育成果的转化应用,把整改措施和成效变成行为自觉,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