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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第一阶段圆满收官

日期:2020/01/10 15:11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者:程世鹏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镜湖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受理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截止。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领导的重视下以及区专班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大力配合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共计11个社保接续工作受理点共录入3323人,截止目前,已完成受理2621人,受理人数排在全市各县区首位。第一阶段的受理录入工作现已圆满收官,为后续补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组织领导重视,宣传统筹合理

自全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推进会后,镜湖区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专项工作组,由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设立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民政局、信访局、税务局、镜湖公安分局8个部门组成的镜湖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专班,采取集中会商机制做好相关工作。

9月30日镜湖区召开全区社保接续工作专班动员培训会、11月5日召开社保接续工作中期推进会、12月2日召开区专班社保接续工作攻坚会,通过不同阶段的三次会议集中部署任务,成员单位之间协调商讨问题,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梳理工作流程,解决实际难题。为我区社保接续工作明确了阶段性工作目标,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发放宣传单页,群发公告信息、在辖区内各主干道、社区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告、放置宣传展板,开展社保接续宣传展台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严格树立兜底意识,加强统筹,不回避不推诿,主动与辖区内相关单位进行对接,认真核实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做到了通知全覆盖,受理全录入。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特殊情况有明确登记和记录,工作有依据,有痕迹,杜绝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未通知、未受理的情况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现已转入第二阶段,即审核受理、费用征缴阶段。镜湖区将在前期受理工作圆满完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上级机关下发的相关政策规定,精准识别,严格审核录入人员,并积极协调区专班成员单位,完成符合条件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保的费用征缴,确保政策保障对象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