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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三个点”发展农村经济支持乡村振兴

日期:2021/01/21 16:53来源: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作者:朱强阅读次数:

为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事业,镜湖区以“三个点”为发展路径,持续深化农经领域改革,推进集体经济长久有效发展,确保农村经济工作在我区开展扎实有效。

一是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基本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内在要求。镜湖区始终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发展农村经济,支持乡村振兴。十三五期间,我区已完成所有涉农街道的产改工作任务,所有村均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累计发放股权证超1万本,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打下有力基础。

二是以“三变”改革为“着重点”,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血能力,支持农村经济建设。 2020年镜湖区完成所有涉农街道的“三变”改革工作,根据涉农街道资源较多的实际情况,以“三变”改革中的“资源”变“资产”为改革重点,以资源换租金,形成经济效益,发展农村经济,支持乡村振兴。

三是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为“聚焦点”,用政策促村集体经济发展,所形成的经营性收入反哺村内的经济项目建设,形成政策促项目、项目带经济的良好局面。一是出台了《关于推深做实“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六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确立了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与目标,为持续推进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打下稳固基础。二是定向的向扶持村拨付扶持资金,用来壮大其村集体经济,根据村集体经济发展年终决算,2020年,我区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强村数达到3个,已实现经济薄弱村清零,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有力的支持了农村各项公共事业的发展,在经济领域大力的支持了乡村振兴。

下一步,镜湖区将继续提升“三变”改革产生的经济效益能力,扩充“资源”变“资金”的方式,并通过精准施策、靶向扶持的方式,持续定向扶持有发展潜力的村发展成为经济强村,争取在十四五期间为农村经济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交上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