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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委第一巡察组至镜湖区法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价

日期:2020/11/24 10:42来源:区人民法院作者:孙燕燕阅读次数:

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抓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区委第一巡察组徐金华一行来到镜湖区法院,对区法院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成效评价。

近日,成效评价组召开会议,会议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先道主持,全院50余人参加测评。徐金华简要介绍了成效评价主要内容、方法和步骤,随后由张先道通报镜湖区法院党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参会人员同时进行满意度测评。会后,评价组还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巡察整改的相关落实情况。

当天下午,评价组重点通过查看一题一档、查阅有关整改会议、讨论记录等资料,对镜湖区法院党组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推进、整改成果运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执纪问责、建章立制等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评价。

评价结束后,评价组还就评价结果向党组进行反馈。徐金华充分肯定了镜湖区法院党组的巡察整改成效,但也指出了整改中存在的不足。他认为,镜湖区法院党组的整改是颇有成效的,具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主体责任到位。班子成员能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在整改中形成工作合力,整改成效显著;二是有序有效、用心用力推进问题整改。在整改中,能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围绕问题抓整改,问题整改有的放矢;三是克服困难,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改过程中,能克服因疫情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不良影响,抓好一题一档的整理,台账资料清晰明了,支撑度、匹配度较强;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五是追责问责到位,敢于较真碰硬,促进了作风的转变。

下一步,镜湖区法院党组将严格按照成效评价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为明年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