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503号)、《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职健秘〔2020〕231 号)、芜湖市卫健委《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及省级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20]112号)等文件要求,现根据项目需求,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工作的询价。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1、名称:2020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项目。
2、预算:2万元,预计10家待测企业,不高于2000元/家,最终支出不超过中标价格。
3、内容:对方村街道工业园区的10家企业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工作,具体企业名单由市疾控中心根据现存企业库进行筛选,检测项目包括:毒物:苯、甲苯、二甲苯、铅;粉尘:煤尘、矽尘、石棉尘、水泥尘;物理因素:噪音等。具体检测时间由双方协商后确定,不得迟于工作方案中规定的项目截止日期。采样检测要求见附件1。
二、服务企业资格要求及筛选
根据以下要求筛选3家及以上供应商开展询价工作: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人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4、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方式及结果
1、询价方式:采取公开询价形式,选择报价最低的服务企业。
2、询价结果:现场询价后,询价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告。
3、投标文件、投标资格证书没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经符合性检查后有效标书不足3家,本次开标流标。
四、报价要求
1.参与企业须按“报价单”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报价金额应包含税价。
2.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限价,若高于项目限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身份证复件印、报价单。
五、报价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9月28日17:00。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日之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递交到镜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单位中层会议上现场拆封。
2、递交地点:镜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科
联系人:王兴华
联系电话:0553-5870080
镜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