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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十路(行春段)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公开征集招标公告

日期:2020/09/17 16:21来源:镜湖区方村街道作者:袁孝亮阅读次数:

荆十路(行春段)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公开征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HHP-2020040

一、项目名称:荆十路(行春段)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公开征集随机抽取法)

二、招标单位:芜湖市镜湖区行春村村民委员会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荆十路(行春段)沿线环境整治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工程量清单、确认函及授权委托书报名后领取文件)

2、招标最高限价:351535.86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并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

五、招标资料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009189:00时至2020092317:00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工作时间)通过电子邮箱或现场领取方式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B证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A3301室(中江大道辅路苏宁环球大酒店南侧)。

4、资料费:200(售后不退,未缴纳资料费不予参与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0925 14:00时。

开标地点: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商务楼A3310室(苏宁环球大酒店南对面)。

(温馨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只委派一名工作人员来开标现场)。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上午10时。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不得使用其子公司、分公司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4、本项目须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5、现提供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芜湖分行南瑞支行

 

账号:342006014018010015217

汇款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

八、公告发布媒体: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http://www.whjhq.gov.cn/)。

九、随机抽取程序

(一)原件交验。开标前现场投标人提交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确认函;确认函、授权委托书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依法签章;

竞标人提交资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资料,取消竞标资格:

1)截止投标时间未签到、未提交投标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标权;

2)到会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未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

3)确认函、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修改规定内容,或填写涂改未盖公章,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二)中标下浮系数及中标合同金额

本项目确认的中标下浮系数为:0.85

中标金额=招标最高限价×确认的中标下浮系数;

(三)抽取中标单位。

(1) 已报名在册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明(验后退还)、授权委托书、确认函,现场登记签到;

(2) 开标截止时间一到,代理机构即刻准时宣布开标宣布参与报名的竞标单位总数,到场登记的竞标单位总数;

3)代理机构核对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

4)代理机构宣布合格的竞标单位总数。

5)代理机构按报名顺序宣告通过评审合格的竞标单位授权人代表上台,随机抽取一个编号球,其编号代表该投标单位,并放入摇号机中,签字确认;

6)所有有效竞标单位编号球放入摇号机后,由招标人代表启动全自动摇号机,第一次启动摇号机摇出的编号球的单位为首选中标单位,第二次启动摇号机摇出的编号球的单位为备选中标单位;

注:当有效竞标单位在101200家时,采取二轮抽取法,即:将有效竞标单位随机平均分二组(为奇数时第二组少一个单位),每组各随机抽取10家进入第二轮,在第二轮20家中抽取首先及备选中标单位;有效竞标单位在201300家时,采取二轮抽取法,即:将有效竞标单位随机平均分三组,(被3整除的余数为1,第一组多一家单位;被3整除的余数为2,第一组、第二组各多一家单位),每组各随机抽取10家进入第二轮,在第二轮30家中抽取首先及备选中标单位。

5)代理机构宣布首选、备选中标单位;

以上抽取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同时登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代表复核签字确认

十、投标保证金退付程序:

1、招标不成功(或开标现场拒收标书)的,在招标不成功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帐户。

2未中标的、备选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在中标结果公告信息发布后,直接退付至该投标人汇入账户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付: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手续。

十一、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在项目中标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建设单位指定账户;中标人凭银行转账凭证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

中标人中标项目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凭项目合同和质量合格证明,向建设单位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建设单位完成审核流程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

十二、招标代理费: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计3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十三、工期:本项目工期为20个工作日

十四、质量:合格;

十五、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工程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合同价款50%(扣除暂列金);办理竣工结算,并经造价审核机构核定后付至核定总价的95%,余款一年后,无质量缺陷或质量缺陷整修完毕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15395393348

十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13855339589

十八、特别提示

本项目清单中其他项目计价:34276.25元,为该项目前期发生的费用,中标单位须承诺在进度款中具实按比例支付给发生费用的单位或个人,(以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且在支付已完合同价款50%(扣除暂列金)之前,全部支付完上述款项。

招标人:芜湖市镜湖区行春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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