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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嘉奖及记三等功的公示

日期:2020/12/03 14:51来源:区委组织部作者:曹磊阅读次数: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镜湖区区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享受待遇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拟对2019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给予嘉奖,对2017、2018、2019年度综合考核均为“优秀”等次人员记三等功,现予以公示。

一、给予嘉奖人员(145人)

王珏、翟翀、姜耀阳、方仲明、夏彬、江刘、王媛媛、周舢、孙毅、潘际新、罗和平、张冰、杨红、范成忠、程金明、汪洋、鲁文翠、李梦茹、、王进、王有东、胡伟、吕俊、徐丹、叶诚、赵海亭、彭荣海、崔华进、唐婧、奚志峰、钱京明、张文正、王婷婷、曹铭伟、朱亚莉、强克顺、张煜、周强、陈建召、闻汇汇、蓝承宗、甘振华、李金山、陈玉云、曹静、王捍忠、王秀峰、生君仁、郑文斌、孙强、汪勇、陈敬锋、王勇、王慧(范罗山街道)、王栋、徐利、郭艳敏、曹磊、李真、胡晙昀、吴丹明、包宗山、王崴、李强、王孝骞、丁学宏、崔权、祁秦、邱晨、何馨、刘艳、袁金芳、赵凤梅、林华裔、张斗胜、钱志强、徐驰、郭前胜、孔伟、何爱芳、程学莲、王萍、韩海曙、周风平、高鑫、李兆立、杨玲、徐平、雍成荣、鲁淑萍、罗剑、张羽生、汤建青、张德强、芮道秀、汤英凯、李程程、卫文凯、程兴、刘文佳、徐敏莉、谭雯、殷政东、谢军、毕贵祥、梅松、杨艺、雷潇、张震、戴晴晴、孙燕燕、王伟(区法院执行局)、王学忠、朱婷婷、肖玮、李乔乔、吴菲、张瀚、徐维明、申军、卫艳、任婕、葛朋朋、张玮玮、李政、王巍、褚茂林、朱江、陈友斌、黄莺、郑欣、童亮、张镭、汪隽、蒋烨、朱珊、汤大圣、周洋洋、杨娜、胡章发、张媛、王昭利、潘锦瑞、徐梦迪、安云杰。

二、记三等功人员(10人)

姜耀阳、王慧(范罗山街道)、崔华进、王媛媛、崔权、张冰、邱晨、孔伟、潘际新、罗剑

公示时间为123日至1210日。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向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3122077)。

 

 

 

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