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市场监管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
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
证明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开具单位 |
备注 |
1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
住所使用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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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变更住所登记 |
变更后的住所使用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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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公司设立登记 |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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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分公司变更住所登记 |
变更后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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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
住所使用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二)主管部门或者审 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三)组织章程;(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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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住 所登记 |
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 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 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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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 支机构开业登记 |
营业单位地址的使用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 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经营资金数额 的证明;(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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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 支机构变更住所登记 |
变更后地址的使用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第四十二条:经营单位改变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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