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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收官的公告

日期:2020/10/21 16:42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者:程世鹏阅读次数: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部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原则上于2020年11月底前结束申请受理,已受理的需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补缴缴费。

请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条件,因各种原因尚未提交申请材料或还未办理缴费的退役士兵,即日起尽快向原安置时户籍所在县区、街道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办理补缴。逾期无法享受此项政策。

详情请咨询原安置时户籍所在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镜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53-2215253;

范罗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53-2165717

弋矶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53-5721310

大砻坊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53-2936713

张家山退役军人服务站0553-3129591

赭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53-3821580

赭麓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53-2960158

天门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53-5772615

汀棠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53-5991917

荆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53-2932300

方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553-8430035


        镜湖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