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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聘教师工资问题和试用期老师工资问题

发布时间:2019-10-21 16:57 来源:镜湖区教育局 浏览量:
[留言] 小**** : 2019-10-08 16:13:32
尊敬的领导们好。今年考上镜湖区编制教师。一直在镜湖区当区聘老师。学校要求开学之前申请辞职区聘。现在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教育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区聘现在涨了工资,听说要补发几个月的差额。但是咨询学校,学校说不补发给辞职老师。首先我们不是主动申请辞职的,而且我们还一直留在镜湖区教书。为什么不补发给我们这些区聘考上正式老师的人群?这段时间我们也是认真教书的。第二个问题是镜湖区好几年听说都是11月才签编制合同,9月10月都没有工资,后期一个月补2500元。问题是我们早就上班了,公积金保险等这2个月甚至3个月都不帮我们交,这是不是不太符合法律法规?新入职的编制老师也是老师,断了社保和公积金,也有房贷公积金要还。关于金额是听去年入编的镜湖区同一个学校亲身经历,这个网站还有几个关于这个问题的帖子。镜湖区是本市的中心区域,希望能带头遵守法律法规。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而且很多部门做事效率比较低。我们都工作一个月了,合同工资现在也没结算。希望政府部门和教育局能重视下这个问题,看了网站还有其他人也在问这个问题。而且镜湖区每年都有50名以上的才入职老师面临这个问题。老师也是人,也需要吃饭。尤其是外地过来的还需要住房,希望能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吧。也希望如果上半年区聘补工资差额,我们这些一直在教学一线老师,于情于理也不应该排除我们的努力,我们并没有离开芜湖市,也没有去其他城市,还是在镜湖区教书,虽然估计也就几千块差额,但是也能侧面说明芜湖市的遵守法律和人文情怀。
[回复] 镜湖区教育局: 2019-10-21 16:57:56
1.根据《镜湖区编外聘用教师工资待遇实施办法》规定,镜湖区编外教师调资执行时间为2019年9月。
2.本年度招聘的在编教师目前正在进行政审考察环节,尚未到入职阶段。如需详细了解,请咨询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390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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